济南大学3+2教学管理

摘要
为了维护我校学生宿舍的正常秩序,确保学校的财物及学生的人身安全,制定制度如下

班级管理

1、学生入校*一年(预科阶段)按英语水平分班,每班30人左右。

2、第二年(专业课阶段)按专业分班,每班30人左右。

3、每班配一名班主任,对学生负责教育、引导和管理。

4、每学期由班内选举产生班委会成员。广泛开展各项有意义的活动,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体育竞赛、文艺会演等,让同学们有更多展示自己才华的机会。
 5、学习方面,在班主任老师的指导下,有学习委员与任课老师沟通。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定期公布出勤情况,树立和营造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可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参加学校(学院)成立的各种社团,并为班集体发挥作用。

班委会成员:班长  副班长  学习委员  生活委员  文艺委员  体育委员

考试制度

1、考生入场需要出示身份识别证件(学生证、身份证、护照)或者要求携带其它准考证件;并将证件放置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查对。

2、考生迟到超过十五分钟者取消该次考试资格,只能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补考;旷考者取消该次考试资格,必须重修该门课程。

3、考生座位之间要保持一定的间隔距,桌面上不得放置任何文字材料,考生严禁携带手机及其他通讯设备入考场。

4、考生如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卷字迹不清、答题纸或草稿纸不够等问题可举手向监考人员提出,但不得提出解释题意等要求。

5、考试时,考生应按要求用黑色或蓝色的钢笔、圆珠笔在试卷及答题纸的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SCN号等信息,不得私自拆开试卷。

6、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考生不准作弊、抄袭、与其它考生交头接耳,对考试作弊者、协同作弊者、提供作弊条件者,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成绩,并不准补考,以重修论处。同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不吸取教训、再次作弊者,开除学籍。

7、未经监考老师同意不准擅自离场。交卷后应立即退出考场,不得再返回考场或在考场附近大声议论或喧哗。

8、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和答题纸反扣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带出考场。拖延交卷时间或交卷后不离开考场,又不听从监考人员警告者,取消当次考试成绩,情节严重者不准补考。

考勤制度

1、考勤及处罚

学生必须按时上课参加考试,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旷考,正常上课时间严格按照济南的大学及国际项目教学办公室(简称教学办)的规定。任课教师应当在正常上课前5分钟点名。凡是迟到者,需下课主动找任课老师登记考勤。对未主动找任课老师记考勤者,均按照旷课处理。

2、旷课处理实施细则

对旷课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如下处分:

(1)旷课一天,予以警告

(2)旷课三天,记过

(3)旷课五天,留校观察

(4)旷课七天,自动劝退

(5)情节严重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3、开除处分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实施开除处分:

(1)学期考试不及格课程达三门以上不及格者。

(2)无故旷课,不能按时参加课程考试者。

(3)不能坚持学习,本人申请退学者。

(4)经医院诊断患有精神病,癫痫病或者患有其它不能坚持学习的疾病者。

(5)严重影响校规校纪者。

(6)学生退学、除名和开除学籍,由班主任提出书面意见,并附有关材料,报有关领导审核批准。

4、请假规定

(1)请假:请假前到班主任处申请请假条,不按规定日期返校者按旷课处理。

(2)病假:请假前到班主任申请请假条,病情严重者必须提前通知班主任,事后拿医院证明补办请假手续,请病假者必须到校医院或区级以上医院开病假证明,不按规定日期返校者按旷课处理。

(3)请假申请书规格为A4纸张。

宿舍管理

为了维护我校学生宿舍的正常秩序,确保学校的财物及学生的人身安全,制定制度如下:

1、凡住宿学生必须按照宿舍管理办公室统一安排的房间和床号住宿,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换床位,不得将宿舍门钥匙交给外人,违者给予警告处分。

2、宿舍内不准留宿异性,违者按情节严重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3、学校分配给各宿舍的电器设备外,学员自己不得乱拉电线,不得使用自带的电器设备如电暖气、电炉等。如因私自移动学校的电器设备或使用自带的电器设备而发生意外,一切责任由学生自负。

4、不准在宿舍内吸烟,宿舍内不得使用明火。如因学员用火、吸烟等原因造成火灾的,肇事学员除开除学籍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5、遵守作息时间,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晚上十一点熄灯前应回到自己寝室,否则按夜不归宿处理,夜不归宿三次给予警告处分。

6、宿舍内实行卫生检查制度:

(1)室内空气要清新,不准存放有异味的物品;

(2)床上物品要整洁干净,床上不得留有其他物品;

(3)地面干净,无痰迹、无积水、无纸痕、无污物等;

(4)同学之间应该团结友爱,珍惜他人劳动成果;每月评出先进宿舍,颁发流动红旗;

7、同学们应共同维护宿舍楼内公共环境卫生,做到以下各项:

(1)室内垃圾、剩饭菜倒入指定的垃圾筒;

(2)不向窗外、门内泼水,不乱扔杂物,不得将个人物品、自行车停放在宿舍楼道内;

(3)不在宿舍及楼内墙壁上刻画、涂写及张贴或散发各种字报、启事、标语传单等;

(4)积极参加宿舍楼内的公益劳动。

8、学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财物,严格遵守宿舍楼值班室的有关制度,配合宿舍管理员的管理工作,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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