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美国签证及护照申请者提供照片不能戴眼镜!

  近日,留学专家了解到,自2016年11月1日起,所有持外国护照办理美国签证的申请人以及申请办理美国护照或换发现有美国护照的所有美国公民,不得提供佩戴眼镜的照片。除申请人出示医疗证明的特殊情况外,使馆则不再接受申请人签证照片以及美国护照头像佩戴眼镜的照片。想要在明年去美国留学的同学们,你们一定要记得美国留学签证的照片不要佩戴眼镜!下面就来看一下美国签证种类的详细情况!

  美国签证类型

  美国签证种类一

  A-1 大使、公使、*府部长、职业外交官或领事官及其家属。

  A-2 其他外国*府官员或职员及其家属。

  A-3 A-1、A-2签证持有人的随员,侍从或私人职员及他们的直系亲属。

  B-1 商务考察人员。

  出国签证保险,使馆推荐,拒签全额退款,零风险。

  B-2 短期观光游客及短期探亲人员。

  C-1 过境美国的外国人。

  C-2 过境美国到联合国总部的外国人。

  C-3 未备美国承认的外国*府或非联合国会员国的外国*府其派往国际机构的代表及其随行人员和家属过境美国。

  D-1 海员或飞行人员(随原搭乘的海船或飞机离境者)。

  D-2 海员或飞机人员(不随原搭乘的海船或飞机离境者)。

  E-1 与美国订有贸易协定国家的贸易商及其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E-2 与美国订有贸易协定国家的投资人及其配偶的不满21岁的未婚子女。

  美国签证种类二

  F-1 学者或学生。其中visa type/class:R F1,R是REGULAR的意思,即普通F1签证。

  F-2 学者或学生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G-1 美国承认的外国*府派驻国际机构的主要常驻代表、职员及其直系家属。

  G-2 美国承认的外国*府派驻国际机构的其他代表职员及其直系家属。

  G-3 有资格取得签证的外国*府代表及其直系家属,但其*府未被美国*府承认也不是该机构成员国。

  G-4 在国际机构服务的官员或雇员及其直系家属。

  G-5 G-1,G-2,G-3,G-4签证持有人的随员,侍从或私人职员及其家属。

  H-la 临时受雇于美方的专业护士。

  H-lb 临时受雇于美方,具有特殊才能和专业的工作人员。

  H-2a 从事短期或季节性工作的农业人员。

  H-2b 从事临时性服务或劳力工作的技术或非技术工人。

  H-3 临时受训人员。

  H-4 H-1,H-2,H-3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美国签证种类三

  I 新闻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J-1 交换访问学者。

  J-2 J-1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K-1 美国公民的未婚夫(妻)。

  K-2 K-1签证持有人的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L-1 跨国公司内部调派人员。

  L-2 L-1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女子。

  M-1 作短期职业技能学习的学生。

  M-2 M-1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O-1 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运动方面有特别才能的人士。

  O-2 随同O-1签证持有人来美的随行人员。

  O-3 O-1签证持有人的家属。

  美国签证种类四

  P-1 国际知名的运动队员和娱乐团体成员。

  P-2 参加交流计划的表演性娱乐团体成员。

  P-3 具有独特意义的表演艺术家或娱乐团体成员。

  P-4 P-1、P-2、P-3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女子。

  Q-1 参加国际文化交流计划人员。

  Q-2 Q-1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R-1 被承认的宗教教派牧师。

  R-2 R-1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NATO-(1-7)根据北大西洋公约驻美的外国人及其有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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